本报讯(记者闫利民通讯员齐德春)1月28日,当事人孙某某将一面写有“一心一意为民办事、依法办案快速到位”的锦旗送到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北郊法庭调解员邵军的手里,感谢他通过诉前调解,帮助自己讨回了张某某拖欠三年之久的5000元劳务费。
今年初,根据院党组的部署,法庭聘请了一位具有丰富社会阅历和一定的法律知识的人员作为专职诉前调解员。当事人到人民法庭起诉时,法庭选择一些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比较清楚的案件由诉前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调解,促成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
通过诉前调解即缓解了审判压力,又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也为当事人提供了方便快捷有效的纠纷解决渠道,起到了“抓前端、治未病”的作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推动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解纷机制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