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为深入贯彻落实包头市司法局“三调联动”文件指示精神,全面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更为密切的工作机制,使人民群众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选择,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减少当事人诉累,包头市东河区司法局2021年成立了东河区诉前调解委员会,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摆在突出战略位置,该局党组亲自部署、亲自参与,全局上下统一思想、目标一致。
近日,包头市东河区诉前调解委员会受理了一起杨某某离婚,申请赔偿欠款的民事纠纷。
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到东河区人民法院调解室,了解双方调解意向。双方对案件事实均无异议,但在赔偿数额上分歧较大,调解一时陷入僵局。调解员与当事人谈话后了解到,杨某某的丈夫目前因经济原因,无力支付赔偿金是矛盾的关键所在,因此调解员耐心的向杨某某的丈夫说明了如果不能按照相关约定作出赔偿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在经过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讲解后,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点由对立逐渐趋于一致,杨某某的丈夫当即表示,愿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剩余的补偿金给付杨某某。调解过程中,法院法官助理,司法局工作人员,调解员三方密切配合,由法院法官助理指导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程序,做到同步录音录像,并出具各项调解笔录及和解协议,最后将案件在调解系统中顺利办结。司法局工作人员将掌上调解软件中书面调解程序跟进补充调解内容,形成完善的书面调解档案,最终形成司法确认。
此次调解,作为东河区诉前调解委员会第一起成功调解的案件,为今后诉前调解工作的开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树立了调解员的信心。下一步,东河区诉前调解委员会将不断加强,三方配合,提升调解员能力,补齐短板,提升为当事人服务的水平,让纠纷止于未诉。
(肖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