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使命争做“四个表率”深入一线调研指导聚焦审执质效提升完善协作机制增强司法合力九原区法院发出我区首份《家庭教育令》全面攻坚强服务  凝心聚力开新局深入谋划强部署“三调联动”解纷争迎新春送法进社区  营造浓厚法治氛围集中培训学深悟透提高“新法”运用能力交流业务分享心得提升案件执行质效建立新型办案模式持续巩固执行成果
第04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281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1-18

九原区法院发出我区首份《家庭教育令》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包头讯1月10日,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并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职的情况,发出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的自治区首份《家庭教育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

九原区法院少年法庭受理此案后,进行了庭前调查,了解到该案两名未成年被告人由于父母疏于管教,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制止子女的不良价值观念和行为,导致两名被告人屡教不改走上犯罪道路。被告人先后参与实施盗窃10余次。

本次庭审运用了圆桌审判形式,并安排女法官担任审判长,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的心理压力。法官对被告人进行了教育,并对监护人进行了训诫,同时,对法定监护人的失职行为依法予以纠正,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庭审结束后,该院向法定监护人发放了《家庭教育令》,并召开九原区人民法院首发“家庭教育令”暨未成年人帮教座谈会。(郭宇莹)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