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谱新通讯员蔡青)“以前我们从来不知道司法救助制度,也不知道怎么去申请,多亏检察机关主动发现线索向我们伸出援手,真的太感谢了!”在获得4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之后,满怀感激之情的张氏姐弟将一面写有“救助济困、情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世林的手中。
张氏姐弟的母亲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父亲被采取强制措施,二人不仅因此生活困难,而且面临辍学的窘境。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这一线索后,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决定给予两名救助申请人4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远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小罗兄妹4人的母亲因案致死,父亲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承办这起故意伤害案的检察官发现这一情况后,将线索移送至负责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初步认定该线索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受理条件后,承办检察官主动多次与四兄妹的代理人及当地村委会联系,帮助其完成了司法救助申请材料的收集、提交工作。作出救助决定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赶赴近千里之外的小罗兄妹的爷爷奶奶家中送达救助决定书。
此后,承办检察官还积极与当地村委会干部共同商定后续帮扶措施,在双方的不懈努力下,目前已为小罗兄妹申请到孤儿津贴每人每月937元,四人现阶段的学费全部免除。
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针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军人军属、残疾人、未成年人等不同类型的救助对象,将经济救助与就业、教育、医疗等救助方式协同推进,实现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无缝对接,同时,将司法救助与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定期回访,确保救助和帮扶政策得到落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