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近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被告人黄某某、陈某某诈骗罪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黄某某使用他人微信账户,在多个微信群中以虚假个人形象添加微信好友,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低价出售手机的广告,在与有意向购买手机的人聊天时,发送虚假的手机照片和价格,使用自己的支付宝或者通过被告人陈某某和其他人提供的支付宝收款二维码收取被害人钱款。之后,要求被害人删除微信聊天记录,并使用Q Q冒充客服,以虚假的快递单号或虚构理由拖延时间、拒绝发货,将被害人交付钱款据为己有,其涉嫌诈骗金额合计23391元。案发后,被告人黄某某向被害人退赔全部钱款,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在此过程中,被告人陈某某提供支付宝收款二维码收取钱款,提供虚假的快递单号拖延时间,配合被告人黄某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其涉嫌诈骗金额3899元。
本案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实施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已缴纳);被告人陈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未缴纳)。宣判后,二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
法官提醒:
在生活当中,电信诈骗的手段越来越多,稍有不慎我们的财产就会有所损失。而诈骗者也是无孔不入,冒充家人、朋友,并找各种理由进行诈骗。因此,我们要随时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对于防范电信诈骗,在此法官提醒:
1、要注意避免个人资料外泄,对不熟悉的金融业务尽量不要在ATM机上操作,应到柜面直接办理。切勿相信“银行账户涉及犯罪”等谎言。2、不要轻信陌生电话和短信。当接到疑似诈骗电话或短信时,要注意核实对方身份,尤其是对方要求向指定账户汇款时,不要轻易汇款,应第一时间告知家属商量解决或咨询公安机关;公安部门不可能提供安全账户,更不会指导您转账、设密码。3、不因贪小利而受不法分子或违法短信的诱惑,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4、接到陌生电话、短信或不良信息,要主动向属地公安机关或电信监管部门举报。5、催缴电话费是电信部门对客户使用正常客服电话,通过电脑语音进行提醒的一种商业服务手段,不可能直接转接公、检、法等执法部门。6、对冒充各类工作人员直接打电话进行诈骗的,一定要注意来电显示的电话类型。对于一些不熟悉,不像是正常座机、手机号码的电话,尤其是电话前带有“00019”的号码不要理睬。7、任何通过电话、短信要求当事人对自己的存款进行银行转账、汇款的,或者声称为您提供公证账户、安全账户进行存款保护的,千万不要轻信。8、要提醒在家里的中老年人,要保守好家庭及个人的各类信息,如银行账号、银行密码、家庭住址等。中老年人遇到不明白的事不要急于做决定,要先和家人联系、沟通,防止受骗。9、认真审视分析每一条信息和每一个来电,不轻信他人之言,遇事多与家人协商,或以直接回拨号码等方法进行甄别。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