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琪通讯员贾静文)近日,记者从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人民检察院获悉,鄂伦春旗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据了解,近年来,鄂伦春旗检察院在坚决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同时,扎实推进“检察蓝”关爱未成年人工作,不断探索创新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举措,用心关爱、通力合作,切实织密织牢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 “防护网”“安全网”“保障网”,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教育未成年人,该院未检部门专门成立了“青少年教育基地和未检办案区”。同时,为落实最高检《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议书》,倾心打造以未检检察为主导,以学校、家庭、关工委、教体局、妇联为依托的未成年人“五位一体”观护帮教体系,该院牵头会签印发了《关于建立校园性骚扰未成年人处置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意见》《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等文件,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开展了一系列以未检工作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委、妇联、关工委、师生代表等人员走进检察院,亲身体验检察机关的真实工作场景,“零距离”了解检察机关。为更好地落实刑事政策,加强人性化温情关怀,对女性和未成年人犯罪实施少捕慎捕,加强对逮捕必要性的审查,在讯问女性犯罪嫌疑人时注重工作方法,不抱偏见,不予歧视,坚持客观、公正、积极主动帮助其分析犯罪思想根源、消除抵触情绪,使其认罪服法、改过自新;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此外,该院连续5年对阿里河第二小学留守儿童实施结对帮扶、向特殊教育学校和贫困患病孤儿捐款,累计资助学生122人次,干警累计捐款74400元,近百名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得到缓解。
该院还先后获得“文明接待室”“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卫生单位”“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市先进检察院”“呼伦贝尔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