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法院公告中缝信息
第17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269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12-28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吕二毛:

本院受理的原告程历虹诉被告吕二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法律文书,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8日

王星、杨利娟:

本院受理上诉人赵改秀与被上诉人内蒙古呼和浩符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海支行、王和平、王星、杨利娟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内01民终580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8日

内蒙古华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张维华与被上诉人许娟、内蒙古华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1民终314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8日金付红:

原告李玉先与被告金付红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依法送达(2021)内0826民初9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金付红欠原李玉先工资款4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偿还;二、驳回原告李玉先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25元,公告费400元,共计1325元,由被告金付红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三楼第五调解室领取(2021)内0826民初98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8日

贺耀春:

本院受理原告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杭后支行与被告贺耀春、李贝、兰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826民初23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贺耀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偿还原告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杭后支行借款本金200000元及逾期利息、借期内利息1733.01元及复利(逾期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7月17日起按年利率18%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复利以1733.01元为基数,从2019年7月17日起按年利率18%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被告贺耀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偿还原告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杭后支行违约金10000元;三、被告李贝、兰乐对被告贺耀春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驳回原告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杭后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8日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