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讯“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开展以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法律更有温度、让司法更有温情、让执行更有力度。
案件被执行人刘某与两位申请执行人系朋友关系,后因投资失败无法支付申请人的货款。法院干警多次联系刘某,要求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但刘某作为该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始终拒绝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后法院干警对被执行人刘某释法析理,希望刘某能够主动履行。在法院干警的努力下,刘某终于明白自己的行为不当,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至此,该起案件以和解方式顺利执结。 (闫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