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与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商银行)所签订的《收购承接协议》,包商银行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及其附属从权利等与转让债权相关的全部权利一并转让至蒙商银行。包商银行及蒙商银行特此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请各债务人自公告发布30日内向蒙商银行履行清偿义务,各担保人自公告发布30日内向蒙商银行承担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连带保证责任、抵押担保责任、质押担保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履行的各项担保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履行义务或清算责任。
本公告如有错漏之处,以债务人、担保人已签署的合同或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