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促进司法资源与社会资
源相结合,是一项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措施。对此,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与17个调解组织积极协调,共同建立法院门外化解矛盾的工作机制,大力提倡“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加强对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的支持、指导和规范,不断延伸诉源治理的深度和广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即是对双方达成的协议合法性的一种认可,也是对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措施。近两年,奈曼旗法院共受理司法确认案件231件,为当事人的申请执行提供了法律依据。
该院立案庭庭长韩秀枝介绍,“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不仅能够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还能让了解情况的行业人员直接参与纠纷处理当中,既能节省时间、又能节省成本,还减轻了法官的办案压力。
除了上述“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以外,奈曼旗法院加强对基层调解工作和行业调解工作的大力支持,先后派出16名网格员,指导和规范各调解组织调解的具体案件,极大地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青龙山法庭根据辖区面积较大、大部分嘎查村在偏远山区等特点,指定一名法官为网格长,召集各村网格员开展集中培训,提高网格员化解矛盾能力水平,并对网格员调解的具体案件进行一对一指导。
赡养纠纷,在农村比较常见。这一天,家住青龙山镇铁匠沟村的75岁老人李某来到村委会办公室,诉说其两个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对其不管不顾,请求村干部出面解决。驻村网格员小张立即召集老人的两个儿子,在村委会给予调解,并在调解现场给网格长姜法官打电话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姜法官认真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中的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并告知老人的两个儿子,对无劳动能力的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是违法行为,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老人的两个儿子听到法官在电话里的解答,均表达了对老人的亏欠之意,并在网格员的协调下签订了赡养协议书。
据了解,近两年来,该旗各调解组织在促和谐保稳定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诉前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000余件,真正把“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理念贯彻全旗各角落,减少了大量矛盾纠纷涌入法院,使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数出现逐年下降的态势,为法院根本上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提供了帮助。
奈曼旗法院为了快速解决交通事故纠纷,在该旗交通车辆管理所建立起了交通巡回法庭,联合公安局交管支队、司法局、保险公司和定损评估机构,建立了交通事故处置“五心合一”机制,通过交通事故纠纷诉调对接平台,“一站式”解决交通事故纠纷,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也统一了类案裁量尺度。
2020年7月17日,在奈曼旗境内发生了一起三车相撞造成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此案涉及人员较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一交通事故的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奈曼旗法院交通法庭在审理当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交警认定的责任比例,认真对照赔偿标准,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丧葬费、误工费等赔偿款项进行了一一核对的基础上,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协调,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相关保险公司按标准赔偿原告损失。
判决生效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保险公司依据判决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赔偿义务。
交通法庭扎根在车辆管理大厅,能够第一时间了解掌握交通事故纠纷的事实、能够随时与现场处置交警了解情况、能够及时跟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等诸多优势,以“挥刀斩乱麻”的准劲儿和速度,及时化解交通事故类矛盾纠纷,就像一剂灵丹妙药,抚慰着事故中受伤的心灵。
(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