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真是太谢谢你们了……”近日,申请执行人某租赁公司代表来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草原雄鹰促执行,护企暖企助发展”的锦旗,送到了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何玉山的手中。
2021年10月19日晚,全区法院“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启动,新城区法院共派出5个执行组50余名干警分别赴执行现场开展工作。其中,执行一组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何玉山带队,到土默特左旗大东营村某处停车场,对申请人某租赁公司与被执行人赵某等5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赵某等5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判决生效后,赵某等人一直未履行义务,租赁公司向新城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新城区法院执行局积极采取查控措施,对被执行人所有的抵押车辆予以查封、扣押。目前,申请执行人已向法院递交评估申请书,新城区法院正在积极推进评估拍卖程序。 (萨茹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