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讯 近日,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顺利执结一起涉及农民工劳动报酬的案件。
去年5月,来自四川的李某与17位农民工给魏某打工,双方约定工期结束后一次性付给工资共计128000元。工程完成后,魏某说自己资金不够只支付了60000元,之后李某等人多次讨要,魏某干脆玩起了失踪。随后,李某将魏某诉至法院,经过审理,法院判决魏某支付李某剩余劳动报酬68000元。
案件到了执行阶段,今年7月,该院执行局接到线索,称魏某回到了化德,执行局干警立即出动,顺利将魏某控制。经过干警的劝说,并向其表明拒不执行的后果之后,魏某经过一天的筹集,把剩余的68000元钱送到法院,结清了工资。 (许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