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讯近日,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人民法院执行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宋某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造成王某某受伤,经交警认定,宋某某承担该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某承担次要责任。后经该院判决,宋某某应向申请人王某某赔偿各项损失费共计约6万元。被执行人宋某某未在规定期间内履行法定义务,故王某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文书后,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宋某某,被执行人均以无经济能力偿还为由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了解得知宋某某家境贫困是困难户。申请人在了解后虽表示谅解,但其亦为五保户,因事故住院数月生活也非常贫困,因此执行法官向申请执行人介绍了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在法官的帮助下,申请执行人递交了司法救助申请。
经司法救助部门的审核后,申请执行人获得了51000元的救助款,“暖心钱”助力脱贫,为申请执行人摆脱困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孙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