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北讯通辽市扎鲁特旗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大队破获一起采石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今年4月7日,扎鲁特旗林业和草原局将扎鲁特旗矿冶石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移送至扎鲁特旗公安局,经审查,4月8日,扎鲁特旗公安局将该案立案侦查。
经查,扎鲁特旗矿冶石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为王某振,冯某顺、张某青(已死亡)为实际经营者。张某青为采矿1区的实际经营者,破坏面积为44.86亩;冯某顺受王某振委托,经营及管理扎鲁特旗矿冶石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2、3采区开采工作,破坏面积为156.46亩。通过现场调查测量确认,扎鲁特旗矿冶石业有限责任公司破坏土地面积共计201.32亩。
11月19日,经内蒙古质真生态环境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涉案的灌木林地、天然牧草地、盐碱地遭到破坏,导致林地、草地、盐碱地原生植被、地貌被改变,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种植条件遭到严重毁坏,已构成林地、草地、盐碱地生态环境的严重损害。王某振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犯罪嫌疑人王某振、冯某顺对其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王某振、冯某顺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12月2日,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该案已依法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孟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