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
本报于11月30日刊登的土默特左旗法院公告中,“黄甫霞霞”应为“皇甫霞霞”,特此更正。
2021年12月7日
更正
本报于10月19日7版刊登的呼和浩特市武川县法院公告中,被告“王延”应为“王廷”,特此更正。
2021年12月7日
寻人启事
我院特困人员闫俊(身份证号:150105195709100029),2013年10月8日入院,2021年12月5日因病抢救无效死亡,现登报寻找其亲属,请于登报之日起60日内与我院业务室联系,逾期将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由我院处理其后事。
联系电话:(0471)2835200 13948811214
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
2021年12月7日
更正
本院2021年11月30日在《内蒙古法制报》7版刊登的被告蒙利斌法院公告中,(2021)内0826民初449号民事判决书应更正为(2021)内0826民初937号民事判决书,特此更正。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7日
仲裁公告
包头市锐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会根据申请人苏利东向本会提出的仲裁申请及申请人与你之间签订的《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受理了因上述合同所引起的争议仲裁案件,案件编号为(2021)包仲字第0198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内。公告期满后第8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的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和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组庭后的第1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地点为包头仲裁委员会D209仲裁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第30日,逾期视为送达。(本会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新党政大楼副楼D211室,联系电话:0472-5618906)。
包头仲裁委员会
2021年12月7日
减资公告
开鲁县天意辣椒产销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150523399710783C),经成员大会决议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减至人民币100万元,请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合作社申报债权或要求债务担保,特此公告。
开鲁县天意辣椒产销专业合作社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