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中,包头市昆区司法局前进街道司法所坚持把“枫桥经验”运用于市域社会治理实践中,坚持“预防为主、发挥优势、就地解决”的工作理念,构建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将法治宣传有机融入到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中。前进街道司法所在日常工作中采取“线上+线下”宣传模式为市域社会治理提供良好的法治氛围。线上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利用“昆区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普法资讯、“徐娜说法”等内容,第一时间转发至街道工作群,由各社区网格员及时转发到居民微信群进行宣传教育,以此实现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常态化、沟通联系零距离。线下充分利用普法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各时间节点进行多种形式常态化普法宣传教育。
二是将公共法律服务融入到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中。前进街道司法所以优化提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为抓手,借助“法律进社区”活动,积极与区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协调沟通,搭建平台,向辖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让老百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自己的合理诉求,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优化分配,也让社区居民更加便利地享受到法律咨询服务。
三是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融入到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中。前进街道司法所积极推动工作重心下沉、服务关口前移,积极践行“枫桥经验”。8个调委会每月组织一次大排查,重大节日、特殊时期随时排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介入、及时调解。同时,利用社区干部、网格员、调解员、包片民警等基层人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和纠纷动态,受理、分流、化解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矛盾纠纷。此外还联合街道综治及辖区派出所等各部门,做到信息共享、工作互帮,形成大调解格局,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确保基层社会稳定。
四是将特殊人群监管融入到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中。前进街道司法所严格执行定位监管制度,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排查摸底,因人施教制定矫正方案,多角度寻找嵌入点进行教育感化,使其正常回归社会。 (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