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警方破获7起历年重大刑事案件非法经营成品油警方查获封窝点酒后驾驶电动车构成醉驾被拘役扎实推进“断卡”行动  协同作战抓获嫌犯多人赌博被抓获当庭受审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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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54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12-01

多人赌博被抓获当庭受审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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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赵某、杨某、孟某、彭某、付某犯赌博罪,向玉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理,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赵某、杨某、孟某、彭某、付某五人组织以“掏宝”形式的赌局。赵某为赌局的发起人和场所提供人,孟某和杨某为赌局中具体实施“掏宝”的庄家,彭某负责在赌局中“传宝”,付某负责在赌局中以100元整钱兑换90元零钱。参与赌博的人员达20人以上,五名被告人及参赌人员在赌博过程中被民警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杨某、孟某、彭某、付某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对社会秩序和社会风尚造成了严重损害,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鉴于五名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在故意伤害罪执行完毕之后,五年内又犯新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对被告人赵某、孟某、彭某、付某判决如下:被告人杨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赵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孟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彭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付某犯赌博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陈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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