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党建品牌喜获全国殊荣学习全会精神筑牢忠诚警魂做细做实以案促改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租赁房屋引发纠纷法院审理维护权益重点打击违法行为教育整顿取得实效牢记审执主责  贡献司法力量包头市两级法院发放执行案款4529余万元“百日清积”见实效  提升司法公信力集中发放执行案款  全力兑现群众权益建成数字化听证室  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开启“三调联动”工作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居民安全意识损害赔偿起纷争人民调解化干戈
第0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253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11-30

损害赔偿起纷争人民调解化干戈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金山讯11月24日晚9时30分,在包头市固阳县司法局下湿壕司法所调处中心,当王某和李某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时,自治区金牌调解员刘永明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今年6月,多年一直受雇于李某的王某,在工作过程中不慎致使右眼受伤,经医院确诊,住院就医诊治,最后王某右眼永久性损伤。双方因赔偿问题产生矛盾,昔日和睦、互相信任的雇佣、朋友关系出现裂缝,取而代之的是无休止的猜忌、试探,伤残补助金、赔偿款……都成为烦恼的导火索。王某忧心自己丧失劳动能力,今后的日子怎么过?李某则担心王某会不会狮子大开口,自己承担不起……

几个月过去,问题没有解决,双方已是精疲力尽。在一次普法宣传中,王某得知司法所可以帮助矛盾调解,便来到下湿壕司法所,希望得到法律帮助。

刘永明在听取了王某的诉说后,认真分析了案件的矛盾焦点,除了医疗费还涉及到伤残补助金,误工费等相关费用,王某还不愿意和李某撕破脸,毕竟相处十几年关系不错。

刘永明一边安慰视线模糊的王某一边抓紧时间与李某取得联系。

刘永明提出调解意见,王某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李某应当承担相关赔偿责任,赔偿款应该以国家相关规定为依据,双方和谐相处十几年应该互谅互让……刘永明经过几次情、理、法,面对面、背对背的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除治疗费、复查费,李某一次性再支付王某伤残补助金、误工费等赔偿款50万元,不再追加其它赔偿要求。(鲁玉杰)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