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分类信息
第1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252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11-26

分类信息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公告

基于双方权利的维护,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现郑重公告:

1、内蒙古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项目为:沙尔沁镇中心校食堂维修改造工程、沙尔沁镇中心校教学楼维修改造工程、沙尔沁镇中心校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2、内蒙古国丽花木园林有限公司,负责项目为:金川南区市政改造及环境修复施工一标段;3、内蒙古永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项目为:金川南区市政设施改造及环境修复工程施工二标段;4、内蒙古盛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项目为:金川南区市政设施改造及环境修复工程施工三标段、金川工业园区2016年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工程第三标段;5、内蒙古汇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项目为:沙尔沁工业区碱窑子道路一标段工程施工。

请上述5家企业(以下简称“贵方”)在我方公告7日内配合审计单位进行结算审计,并予以书面认价,如期不予以配合结算审计,我公司无结算依据,将无法支付款项,届时因贵方不予配合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与风险均由对方独自承担。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26日

■公告

王素珍、李冠男:

鉴于您们已将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远鹏星河国际小区6号楼2单元2604号的房屋转让于田新瑞、郭凤英。请您们务必于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与受让方田新瑞、郭凤英一同到远鹏小区产权办公室,办理上述房屋转让确权审核手续。如到期仍未办理的,办事处、居委会与远鹏公司将依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房地产遗留项目不动产分户登记工作的通知》([2021]2-29)文件的精神,根据受让方提供的房屋已转让的相关材料,将上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直接办理到买受人名下。若您们对上述房屋的产权存在争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将您们的书面异议材料提交到远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未提交产生的不利后果,都由房屋转让人承担。

产权办公室:玉泉区范家营一路远鹏星河国际佳苑1号楼5层。

电话:16604879293(产权办公室)

特此公告

公告人:田新瑞 郭凤英

2021年11月26日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经核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华冠少儿教育培训学校等14家社会组织未依法接受赛罕区民政局2019年、2020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华冠少儿教育培训学校等14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华冠少儿教育培训学校等14家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赛罕区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对上述处罚内容有异议,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具体名单如下:

1、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华冠少儿教育培训学校

2、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希望高考补习班

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乐高培训学校

4、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博汇培训学校

5、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蒙特梭利培训学校

6、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加乘培训学校

7、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鼎奇东岸国际幼儿园

8、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英伯恩幼儿园

9、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嘎日迪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10、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鼎奇新希望幼儿园

11、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鼎奇巨海城幼儿园

12、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梦之翼左岸阳光幼儿园

1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现代科技教育培训学校

14、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爱心残疾人康复中心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26日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