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磊:愿做一乡安宁的“消融剂”“司机驿站”:旅途中的“爱心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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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49期:第1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11-23

“我为群众办实事、平安法治乌海行”系列报道———

刘磊:愿做一乡安宁的“消融剂”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认认真真学习,勤勤恳恳做事,规规矩矩做人,圆圆满满交卷。”在刘磊的考察材料中,留下了这样的字迹。文字虽少,但字字珠玑,足以说明他工作上进、做人踏实。

“我把群众的每件事都当成自己的事去办,我对每起纠纷都投以百分之百的热情去解决。”在刘磊的汇报材料中,道出了这样的心声。话语朴实,但寓意深长,足以感知他对工作有热情、对自己有信心。

刘磊是乌海市海南区司法局公乌素司法所所长。参加工作以来,他扎根基层,立足一线,秉承心连心、情系情、面对面的宗旨,坚持法为上、礼为先、和为贵的原则,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当地群众,留下了好口碑,赢得了好名声,被立为行业的标杆、树为时代的榜样。

守土尽责只为一乡安宁

刘磊话不多,但能力极强,他调解的案件,没有一起因调解不及时而引发上访事件;刘磊性子慢,但热情极高,他调解的纠纷,没有一起因调解不当而引发群众性械斗事件。

2002年,刘磊来到海南区司法局,开始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过基层工作经验的人都知道,司法所是个“管事衙门”,排查隐患、处理纠纷多方协调,工作繁琐而枯燥。他们面对最多的是,东家夫妻吵了架,西家邻居丢了鸡,扯起皮来,小冲突就能变成了大纠纷。

而对于刘磊,这样的工作一干就是19年。19年来,他沉在基层,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法律法规,引导人们养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习惯;19年来,他秉公执法,严格监督管理,以诚帮教矫正对象,未发生一例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现象;19年来,他心系百姓,努力践行“枫桥经验”,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将一些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全部化解在萌芽状态。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前沿阵地,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承担着法治宣传教育、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各项重要任务。作为一名司法所所长,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面对诸多困难,刘磊直面挑战,从不畏缩,想方设法寻找解决途径。

2018年2月7日,年关将至,某煤矿民工及家属共计60余人走进司法所,讨要工钱。他们情绪激动,声泪俱下。受理登记后,刘磊迅速赶到工地,找到煤矿负责人了解情况,摸清了事情原委。原来,煤矿已将工程款给付包工头,但包工头携款潜逃,致使民工的工资没有了着落。煤矿虽然有工资支出记录,但民工花名册、出勤卡、记工单等都在包工头一人手中,无从确定民工具体姓名以及所欠工资数额。随后的两天时间内,他待在煤矿,与相关负责人商讨解决方案。经过数次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春节前夕,拿到工资的民工终于踏上了返乡的路程。

像这样的案件有很多,在别人眼里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在刘磊心里,都会当成自己的事去办,因为其背后体现的是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他说:“每进行一次法治宣传,就能教育一大批群众;每办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就能安抚一颗受伤的心灵;每调解一起纠纷,就能促使一方百姓和谐;每帮教一个‘迷途的羔羊’,就能为社会增添一份平安。我的精神是富足的。”

刘磊为人正直,品行高尚,是基层群众的“知心人”;他守土尽责,敢于担当,是矛盾纠纷的“消融剂”;他认真负责,坚持原则,是弱势群体的“守护神”。

基层工作19年,刘磊收获了群众的尊重,也收获了累累硕果,他先后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称号。

“他一直工作在基层,在平凡的工作中做着不平凡的事。工作中,他尽职尽责,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助推地方和谐稳定,被局里树为先进典型,是我们学习的模范。”提起刘磊,海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辉宇竖起了大拇指。

扎根基层

只为百姓和谐

“他服务热情,做事公道,只用了一个上午就成功化解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纠纷。以后,企业出现纠纷,我们还会选择‘刘磊调解工作室’。”说起刘磊,某焦化企业工作人员投出了赞许的目光。

慕名而来,满意而归。一起纠纷让当事人记住了刘磊,也记住了“刘磊调解工作室”。

“刘磊调解工作室”是公乌素镇基层治理的“金字招牌”,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主要力量。

公乌素镇是老矿区,辖区企业多、流动人口多,矛盾纠纷存量相对较大,人员管理和矛盾调处任务繁重而艰巨。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在全区建立以个人名义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的通知》和乌海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建立以个人名义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的通知》,为进一步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发挥人民调解能手的引领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海南区司法局成立了公乌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刘磊调解工作室”。

刘磊是金牌调解员,业务突出,能力过人,深受群众认可。为了打造品牌效应,提高老百姓的知晓率,2019年12月,“刘磊调解工作室”挂牌成立。

“刘磊调解工作室”成立后,积极践行“枫桥经验”,突出抓好社会风险隐患排查,努力将矛盾纠纷发现在萌芽,调处在早期,有效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维护了地区的安定。

“刘磊调解工作室”成立后,对促进地区稳定、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职工权益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老百姓的高度赞扬,鄂尔多斯、宁夏等周边地区的当事人纷纷慕名前来。

“刘磊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成功调处、参与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0余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8%,挽回经济损失584万余元。在公乌素方圆几十公里的土地上,“刘磊调解工作室”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刘磊,平凡而不平庸、平凡而不简单。“刘磊调解工作室”将成为他筑梦的舞台,扬帆起航,砥砺前行。

(梁瑞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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