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11月2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对一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老赖依法采取房屋强制腾退措施,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某信贷公司诉被告史某某、孙某某、韩某、胡某、郭某某两起民间借贷案件,担保人史某某与胡某等人于2017年和原告签订两笔借款协议,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期限为12个月的贷款额总共60万元,被告到期还本,按月支付利息。孙某某为两笔借款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至合同生效起,被告接连违约,后又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将被告起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十日内偿还本金及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被告依旧躲藏不还款,原告为维护个人权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被执行人孙某某名下有一套房产,执行干警依法在被执行人孙某某名下房屋处张贴腾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限期腾房,但被执行人仍置之不理。期限届满后,执行局决定采取强制腾房措施。11月2日上午,执行干警、公证处工作人员一同抵达被告名下房屋处,对房屋进行强制腾退。执行过程中,司法警察严肃执法、文明执行,现场执法平稳有序。参与行动的干警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腾退工作由公证处工作人员与执行干警联合开展,经过一天持续奋战,案涉房屋腾退完毕。后续该房屋将进行司法拍卖,所得案款交予申请人。
(萨茹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