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沁他拉讯近日,通辽市奈曼旗公安局治安派出所民警经过4天的连续奋战,成功破获了一起盗窃案,为群众挽回了损失。
2018年7月28日上午9时许,治安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辖区某超市店员刘某报案称,在超市上班时,将一部O PPO手机(价值1600元)放在超市货架上的手机不翼而飞。刘某焦急地告诉民警,虽然手机不贵,但是手机里面有很多供货商的联系电话以及进货数据,一旦丢失将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展开调查。经查看当天的监控视频,发现手机失窃案件是一名“光头男子”所为,该男子在超市“顺手牵羊”拿走手机后,驾驶一辆黑色轿车逃离现场。
为了尽快为失主找回被盗的手机,挽回损失,民警不顾烈日炎炎,在窃贼有可能逃跑的几条路线沿街排查,终于在某巷商户监控内发现了“光头男子”驾驶的嫌疑车辆,并能清晰地看清车辆牌照。但经过核查,车主裴某并非盗窃手机的嫌疑人,一年前,裴某在辽宁铁岭市因无力偿还贷款已经将车抵押给了网贷公司,并且不认识这个“光头男子”,这使得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通过办案民警多方沟通,并与网贷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最终确定此车的现车主刘某,正是此次盗窃手机的“光头男子”,系东明镇某村村民。民警立即驱车赶到刘某家中,但刘某家大门紧锁,通过了解,刘某全家在通辽市里打工。通过做刘某亲属的工作,刘某于8月1日到治安派出所自首,并主动交代了作案全部过程,对自己的盗窃手机行为供认不讳。治安派出所依法给予刘某行政拘留处罚。
(宝双喜白雪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