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讯近日,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查获一起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
10月8日21时许,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一辆驾驶黑色二轮摩托车,沿红山区火花路大桥由北向南方向行驶,该男子和乘车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于是民警将该车拦下检查。
检查中,驾驶人李某某无法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有效证件。李某某交代,这辆摩托车属于报废车,多个部件属于不同车型的车辆,上路飙车炫耀车技,坐在摩托车后排的女子是他的妻子,还有5岁的儿子。晚上,他在家觉得无聊,便驾驶摩托车带妻儿出来兜风。随后,民警将其带到大队调查,执勤民警经过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查询核实,发现李某某持有B2D驾驶证,摩托车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已达到报废标准。
经核实,由于李某某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行驶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对李某某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报废摩托车予以收缴,妻子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罚款20元,并批评教育。
(张贤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