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刘双喜:
鉴于您已将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远鹏星河国际花苑小区1号楼1单元801号的房屋转让于杨俊武。请您务必于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与受让方杨俊武一同到远鹏小区产权办公室,办理上述房屋转让确权审核手续。如到期仍未办理的,办事处、居委会与远鹏公司将依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房地产遗留项目不动产分户登记工作的通知》([2021]2-29)文件的精神,根据受让方提供的房屋已转让的相关材料,将上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直接办理到买受人名下。若您对上述房屋的产权存在争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将您的书面异议材料提交到远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未提交产生的不利后果,都由房屋转让人承担。
产权办公室:玉泉区范家营一路远鹏星河国际佳苑1号楼5层。电话:16604879293(产权办公室)
特此公告
公告人:杨俊武
2021年10月29日
公告
李振忠:
鉴于您已将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远鹏星河国际花苑小区1号楼1单元803号的房屋转让于陈桂芳。请您务必于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与受让方陈桂芳一同到远鹏小区产权办公室,办理上述房屋转让确权审核手续。如到期仍未办理的,办事处、居委会与远鹏公司将依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房地产遗留项目不动产分户登记工作的通知》([2021]2-29)文件的精神,根据受让方提供的房屋已转让的相关材料,将上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直接办理到买受人名下。若您对上述房屋的产权存在争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将您的书面异议材料提交到远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未提交产生的不利后果,都由房屋转让人承担。
产权办公室:玉泉区范家营一路远鹏星河国际佳苑1号楼5层。电话:16604879293(产权办公室)
特此公告
公告人:陈桂芳
2021年10月29日
公告
孔金威:
鉴于您已将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远鹏星河国际小区4号楼3单元1604号的房屋转让于乔国栋。请您务必于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与受让方乔国栋一同到远鹏小区产权办公室,办理上述房屋转让确权审核手续。如到期仍未办理的,办事处、居委会与远鹏公司将依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房地产遗留项目不动产分户登记工作的通知》([2021]2-29)文件的精神,根据受让方提供的房屋已转让的相关材料,将上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直接办理到买受人名下。若您对上述房屋的产权存在争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将您的书面异议材料提交到远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未提交产生的不利后果,都由房屋转让人承担。
产权办公室:玉泉区范家营一路远鹏星河国际佳苑1号楼5层。电话:16604879293(产权办公室)
特此公告
公告人:乔国栋
2021年10月29日
公告
公告内蒙古凯源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923413697381):
本局于2021年10月2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5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