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亮通讯员朱建军)近日,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向被申请人某公司发出了首张亿元支付令,督促被申请人在15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回迁安置房源款1.0085亿元。目前,该支付令已生效。
被申请人某公司在实施旧城改造项目过程中,由于资金短缺等原因,向伊金霍洛旗房屋征收管理局借用安置房源,对搬迁户进行了安置,经结算,该公司共需支付房管局回迁安置房源款1.0085亿元,但该公司一直未予支付。之后,房管局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是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的最好办法,既可节约诉讼成本,又可做到高效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