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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32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10-22

监督范围不断扩大 程序管理逐步规范

自治区司法厅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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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10月19日,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组织召开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座谈会,邀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深入交流研究做好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切实推动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据了解,自2020年12月自治区司法厅选任全区第二批人民监督员以来,自治区人民监督员制度从试点到全面推行,监督范围不断扩大,监督程序逐步规范,今年上半年,全区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各级检察院办案活动541件,全区各级人民监督员履职尽责,促进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护机制的作用发挥,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后,双方将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现有基础上持续努力,将相关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人民监督员作为检务工作的深度参与者,作用发挥与否,关系保障人民群众切身权益;深刻认识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保障规范司法的重要举措。二是加强沟通协作。自治区司法厅作为人民监督员选任机关、检察院作为使用机关,双方要加强协作,真正选好人、用好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将着力把热心人民监督事业、懂法律、懂监督的人才选入到人民监督员队伍。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双方将于近期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职相关经费;研究制定自治区人民监督员管理办法,规范人民监督员工作;研究制定我区人民监督员考核办法,拓展工作思路、加强作风建设。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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