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柔并济令人口服心服
“我已经来了好几趟了,你们也不给我解决,不是说有困难找警察吗?你们怎么能不管呢?不给我解决我就天天来,直到你们帮我把房子盖起来。”还没到上班时间,一位年过五旬的老人已经又一次出现在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区分局巴音陶亥派出所的接待大厅里,旁若无人地冲着值班室喊道。回荡在走廊里的声音还没有散尽,值班室里的民警已经面色如常地走出来,“你的事情我都跟你讲过好多次了,施工方确实把你家的院墙撞倒了一大块,可人家已经主动提出把墙重修加固,你提出的翻盖房子的要求不合理,就算到法院起诉也不会胜诉的……”
在民警不厌其烦的一再劝说下,老人不情不愿地离开了。“这老伯,人家只是撞了他家的院墙,他却执意要求对方帮他翻新整栋房子,这样的要求根本不合情理,但是目前只能用时间来淡化他的情绪,后期再慢慢进行调解”,巴音陶亥派出所副所长兼责任区民警张维伦说道。
身经“百战”撷取“制胜法宝”
34岁的张维伦已经调到巴音陶亥派出所工作3年了,这个派出所的辖区是一片面积为550平方公里的农区,散落着许多村屯。3年间,张维伦从最初调解时的一本正经和茫然无措逐渐成长为一个接地气、有策略、出效率的“调解之星”,解决辖区农村的大小纠纷就是他进步神速的主要动力。“农村与城市不同,虽然目前已经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但一部分农民还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他们不听你娓娓道来地说法律,也不与你心平气和地讲道理。所以,给‘非常之人’做调解,就得用‘非常之法’才能奏效。”这便是张维伦“身经百战”后的总结,这番言论并不是纸上谈兵,在他经办调解的案例中,有着“立竿见影”效果的“非常之法”。
电话铃声响起,辖区东兴村居民王某报警称,自家跑丢了两头毛驴,几经打听寻找,发现毛驴在高某的家中,他上门索要多次无果,只得报警寻求帮助。
张维伦带领民警赶到距离派出所约6公里之外的东兴村王某家,详细了解了毛驴跑丢的经过以及驴的特征,这时,难题出现了,由于王某疏忽,自家的两头驴都没有打耳记,无法在驴身上找到其归属于王某的证据。在约10公里之外的四道泉村高某家,民警们更是直接吃了闭门羹,高某躲着不见,其妻子出言不逊,态度恶劣,高某的母亲声称,这是儿子的事,自己管不了。张维伦一行几次上门耐心协调,高某的妻子坚决不承认自家的毛驴是王某的,调解一度停滞,只得另寻他法。
为挖掘有效细节,张维伦对毛驴的情况反复进行询问,询问中,王某提到了一个重要细节:跑丢的其中一头小毛驴是半年前家中母毛驴所生。“既然有驴妈妈在,是不是能够通过鉴定搞清楚呢?”张维伦灵机一动,立即打电话咨询了宁夏某牲畜鉴定中心,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后,张维伦再次来到高某家,并派人将躲在外面的高某找回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告诫高某:“明知是占有了别人家的东西,如果不给,鉴定结果出来后,不仅要承担价格不菲的鉴定费用,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要不要现在还,你要想清楚。”一番工作后,高某终于同意王某牵走自己拉回的两头毛驴,一桩棘手的纠纷就这样圆满解决了,剑走偏锋的“亲子鉴定法”,带来了出奇制胜的效果。
“望闻问切”成就“调解之星”
方法来源于实践,在一次又一次的调解经历中,张维伦总结出了一套调解矛盾纠纷的成功经验———五字法,即“明、细、精、准、公”。换言之,就是要在调解中全面掌握发生矛盾双方的信息资料、社会关系、纠纷种类;将矛盾纠纷认真梳理、归类,重视每一个细节,了解纠纷症结所在,双方最终想达到什么目的;根据矛盾双方的责任和要求,拟定一个大致的调解处理方案,分别进行谈话沟通;对过错方依法批评教育,不惟亲、不惟情,只惟理;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进行调解;有方向、有原则地调解;以情动人,以理感人,以法服人;打好群众基础,站在纠纷双方的立场上,将心比心、公平公正地处理矛盾纠纷。
底数清、情况明、切入准、稳得住、调得成,在张维伦调来的3年中,调解了各类纠纷200余起,成功率达到了94%以上。这位心系群众、工作热情的民警,成为了辖区群众信得过的贴心人、海南区分局靠得住的“调解之星”。 (王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