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讯日前,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盗窃他人黄金项链的章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20年11月7日,被告人章某应约到牙克石市一小区被害人李某家中维修木门,章某趁被害人李某疏于防范,进入李某卧室内翻找财物,将卧室衣柜抽屉内一条黄金项链盗走。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11327元。案发后,被告人章某将盗窃所得金项链返还给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一审宣判后,章某表示服从法院判决。 (梁晓莉周明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