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丹吉林讯近日,阿拉善右旗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该旗首例“帮信罪”案件,对被告人王某某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继续追缴被告人王某某违法所得6800元,上缴国库。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情节严重,王某某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根据被告人王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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