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断卡”!呼伦贝尔警方的一场正名之战公开选岗  阳光安置家庭琐事产生矛盾  杀人未遂被抓归案醉驾被查谎报信息  证据面前交代实情缓刑期内又犯法数罪并罚受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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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1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9-07

家庭琐事产生矛盾 杀人未遂被抓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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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讯近日,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快速破获一起故意杀人(未遂)案。

8月28日17时13分,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一民房内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未遂)案,犯罪嫌疑人宋某将其妻子及岳父捅伤后,携带凶器畏罪潜逃。

接到报警后,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迅速指派刑警大队技术人员、天山街道派出所民警先期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及走访工作,并将案情上报旗委、政府和赤峰市公安局。

鉴于犯罪嫌疑人宋某性格暴躁、逃跑时随身携带凶器,必须快速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同时,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成立“8.28”专案工作组,调集刑侦、特警、交警、治安、培训中心、派出所等200余名警力,围绕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的路线开展全城搜寻、追捕工作,对火车站、汽车站、案发现场周边进行全面清查。

专案组紧密依托“情指勤舆”一体化运行模式,通过发布协查通报;安排警力昼夜蹲守、徒步巡山、警犬搜寻;利用“雪亮工程”调取监控视频;采取无人机热能侦查等系列手段,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已向绍根镇方向逃窜。8月29日,在赤峰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搜捕民警在绍根镇一草场中将犯罪嫌疑人宋某成功抓获。

至此,历时18小时,“8.28宋某故意杀人(未遂)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宋某到案后交代:其与妻子金某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遂对妻子怀恨在心。经过预谋,8月28日上午,宋某在巴彦花镇西古井子村家中准备作案工具尖刀一把,驾驶摩托车于当日下午15时返回天山镇,在其妻子金某某的弟弟家,持尖刀将其妻子金某某和岳父希某捅伤后,携带作案凶器逃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因涉嫌故意杀人(未遂)罪被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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