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分类信息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第1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210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9-03

分类信息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遗失声明

现有金城百合商住小区6号楼1单元201号,南莲桃、张三永平于2017年9月1日交内蒙古宇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产权费22977.57元收据原件丢失(物业维修基金10851.30元;契税11113.54元;工本费80元;他项费80元;交易费482.28元;印花税370.45元,合计22977.57元),现声明作废。

奈曼旗施艳广将不动产权证书丢失,土地坐落:奈曼旗东明镇大吉尔仁达郎村,证号:蒙(2020)奈曼旗不动产权第0050601号,土地面积:400平米,房屋建筑面积:90平方米,特此声明。

奈曼旗施艳明将不动产权证书丢失,土地坐落:奈曼旗东明镇大吉尔仁达郎村,证号:蒙(2020)奈曼旗不动产权第0050613号,土地面积:400平米,房屋建筑面积:105.60平方米,特此声明。

奈曼旗许振杰将不动产权证书丢失,土地坐落:奈曼旗东明镇大吉尔仁达郎村,证号:蒙(2020)奈曼旗不动产权第0050603号,土地面积:400平米,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特此声明。

达来将呼和浩特市塔利公租房6号楼一单元403(TL-6-1-403)合同遗失,合同号:CXC20170950,声明作废。

开鲁县东来镇鸿福饭店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丢失,许可证编号:J Y21505230013606,声明作废。

开鲁县宴会饭店将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丢失,许可证编号:J Y21505230033051,声明作废。

刘宇,身份证号152824199507310615不慎将呼和浩特恒大悦府一期三号楼1单元804户免五年物业管理费承诺函丢失,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呼和浩特市金碧天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关,特此声明作废。

2021年9月3日

■公 告

呼和浩特市荣通运输有限公司蒙A58151,车架号:LGAX4C449B2019474,发动机号:87725266于2021年9月2日达到强制报废期,车辆行驶证、车辆号牌、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证(证号:危150101068862)报废注销。

呼和浩特市荣通运输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

■更 正

本报于2021年8月20日第4202期第12版刊登的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2021)内0826行审64号行政裁定书中被告为杭锦后旗陕坝镇肖继斌豆腐坊(经营者:肖继斌)的公告中,其中“对杭锦后旗陕坝镇肖继斌豆腐坊处以100元人民币的罚款“应为“对杭锦后旗陕坝镇肖继斌豆腐坊处以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特此更正。

内蒙古法制报社2021年9月3日

■通 知

内蒙古蒙发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后召开股东会,要求全体股东参加,(会议要求全体股东到场。不到现场,视为放弃自己的表决权。)会议时间2021年9月18日上午8时,联系人:贾连忠。联系电话:13614731578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铸管路瑞光小区3号楼6单元302。

内蒙古蒙发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3日

■声 明

从2021年6月1日及以后,关于“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考考赖沟煤矿”有关的一切经营及管理事项,未经煤矿实际控制人王增耀的签字确认,均与考考赖沟煤矿无关。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如因此给考考赖沟煤矿造成损害的,考考赖沟煤矿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维权。

特此声明

声明人: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考考赖沟煤矿2021年9月3日

■公司分立公告

根据公司2021年9月1日股东会决议,鄂尔多斯市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存续分立为:鄂尔多斯市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晟东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分立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鄂尔多斯市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分立后涉及万达项目的债权债务由内蒙古晟东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为保护本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可以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联系人:李云霞电话:15047755960)。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9月3日

■仲裁送达公告

鄂尔多斯市金源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王瑞芳与你单位的劳动报酬争议一案(鄂劳人仲字[2021]321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1年11月2日9:30在鄂尔多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鄂尔多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9月3日

■仲裁送达公告

李挺:

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鄂尔多斯市蒙欣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李挺关于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2018)鄂仲字第0410号),本会已于2021年5月8日作出(2018)鄂仲字第0410号《裁决书》,现将上述《裁决书》向你公告送达,限你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领取,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477—8379491。

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

2021年9月3日

■仲裁送达公告

孟沛宇:

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张忠与被申请人孟沛宇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0)鄂仲字第0610号,本会已于2021年4月29日作出(2020)鄂仲字第0610号《裁决书》,现将上述《裁决书》向你公告送达,限你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领取(联系电话:0477—8379491),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

2021年9月3日

■仲裁公告

乌海市新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张燕宾、齐云桃与被申请人乌海市新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答辩书、反请求申请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授权委托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举证通知书、仲裁风险提示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逾期本委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于公告届满后的第40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公休日顺延)在乌海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定于开庭后15日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乌海仲裁委员会2021年9月3日

■注销公告

内蒙古东日(武川)律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于2021年8月15日决议解散合伙企业,并于同日成立指定了合伙企业清算人。请合伙企业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合伙企业清算人申报债权。

联系人:塔娜;联系电话:0471-3971761;地址: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腾飞大道南呈祥路东西区商业街8-114号;邮编:011700。

内蒙古东日(武川)律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清算组2021年9月3日

■声 明

本人乔德 (女、身份证号:15262719810213002X),经查询内蒙古电子税务局申报系统得知“察右后旗祥顺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是乔德。

现乔德本人声明如下:我与上述公司没有任何工作上、业务上的关系。更未担任上述公司的财务人员,领取过任何报酬。

特此声明。

声明人:乔德2021年9月3日

■仲裁公告

乌海市新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米晓明、陈云与被申请人乌海市新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答辩书、反请求申请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授权委托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举证通知书、仲裁风险提示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逾期本委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于公告届满后的第40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公休日顺延)在乌海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定于开庭后15日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乌海仲裁委员会2021年9月3日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