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宏颖通讯员宋健袁耀娟)日前,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毛某某被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区分局振兴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5日。
8月19日13时30分,河南籍男子毛某某到赤峰市松山区彩虹桥客运站准备乘车去往山西省太原市。安检时,客运站工作人员与松山区公安分局向阳派出所驻客运站值班民警对毛某某进行健康码查验,发现其健康码为红色。工作人员立即将毛某某转移至站内隔离室,并及时与松山区疾控中心取得联系,报告情况。随后,松山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将毛某某接往隔离观测点进行隔离。然而,毛某某在隔离点脱离管控,私自逃跑。
松山区公安分局接到此警情后,情指中心立即启动“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化工作机制,并向振兴派出所、特警大队下达协助疾控中心查找“红码人员”的出警指令。同时,情指中心合成作战专班立即开展信息核查研判、视频跟踪侦查。在赤峰市公安局“情指勤舆”工作专班的大力支持下,松山区公安分局“情指勤舆”一体化作战中心对毛某某行动轨迹进行梳理后,成功锁定其具体位置在赤峰长途客运站附近。
当日16时32分,赤峰市汽车站治安派出所、振兴派出所、特警大队民警立即配合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对毛某某进行控制,并全程护送至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8月19日至22日,经对毛某某4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根据松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相关要求,松山区疾控中心排除毛某某新冠病毒感染,现已对其解除集中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