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交流听建议 增进沟通解难题文化育检添活力凝聚队伍精气神包头市公证行业向固阳县捐款6万余元组织庭审观摩提高办案质量图片新闻乌拉特前旗法院公开审理首例旗监察委审查移送案件执行“文化墙”法治“宣传场”两院法警携手 确保庭审安全把脉行政执法共建法治工程查找问题补短板破解难题促发展组织召开生活会提升支部凝聚力接受警示教育增强法律意识
第04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684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8-14

接受警示教育增强法律意识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包头讯8月9日,包头市昆区司法局市府东路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社区服刑人员来到昆区人民检察院与昆区司法局联合打造的社区矫正人员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社区矫正大队副大队长哈斯对社区矫正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的一些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要求进行了细致的讲解。通过讲解,让社区矫正人员更加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还对在矫的社区矫正人员提出了要遵纪守法、服从管教,要通过公益劳动改造服务社会,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通过本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社区矫正人员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监管规定,接受矫正教育,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名合格的守法公民。

(昆区司法局供稿)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