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坝讯近日,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在杭锦后旗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兰某某、张某某等13名被告,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一案,杭锦后旗法院法警大队全力配合,圆满完成庭审保障任务。
因本次庭审涉案被告人较多,旁听人员较多,为确保庭审工作顺利进行,五原县法院法警大队和杭锦后旗法院法警大队提前制定了详细的庭审警务保障预案,抽调警力13人,充分保障庭审警力充足,确保庭审安全。
(孟建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