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宏颖通讯员李迎春)日前,赤峰市某建筑公司工作人员王某到红山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案:称其公司印章被一名叫张某的男子伪造,至其公司被起诉至法院,其公司账户内380余万元资金被冻结。
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开展工作。经工作得知,张某曾借用王某公司的资质承包工程,所签合同均使用王某公司的印章签订。2016年以后,王某的公司便与张某取消了合作协议,其公司印章也不再提供给张某签订合同使用。随后,王某公司却相继收到沈阳、阜新两地法院的起诉书,称王某公司与两地两家公司产生经济纠纷,并向王某出示了盖有王某公司印章的相关合同,导致王某公司账户380余万元资金被冻结,王某公司并未与两家公司有过合作关系。后经证实,系张某伪造王某公司印章与两家公司签订合同。办案民警先后到沈阳、阜新等地开展工作,并提取涉案书证做印章同一认定。经鉴定,涉案书证上加盖的公司印章确属伪造印后盖印。办案民警立即对嫌疑人张某进行布控,8月3日,办案民警将由外省返回赤峰市的张某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对其为了招揽工程伪造王某公司印章与他人签订合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红山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