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包头市东河区社区矫正对象杨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缓刑两年,依法由东河区司法局执行社区矫正。按照社区矫正监管的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无故不得在市五区范围之外活动,杨某一度认为自己的生活就此坠入低谷。了解情况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提出可以为杨某办理扩大范围审批手续,允许其外出打工就业,这让杨某建立了生活信心。
近一年来,东河区司法局考虑到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职业的特殊性,需要在外地工作来维持生计。为了社区矫正对象工作生活能够有所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东河区司法局矫正大队为在临近盟市、旗县务工的社区矫正对象办理了跨市县活动的相关手续。
7月20日到29日,社区矫正大队利用两周时间对河东、沙尔沁、西脑包三个司法所的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了实地走访,先后前往了白云矿区,固阳梅令沟铁矿,呼和浩特华门世家、固阳某材料公司、东胜区泊江海煤矿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工作生活情况,并耐心地进行谈话,鼓励他们安心工作、正常生活。
今后,东河区司法局将继续秉承“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紧扣“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的原则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继续推出一系列惠民便民的好举措,切实为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有效提升社区矫正领域“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效。(肖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