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近日,当事人尹某来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一面印有“为民服务、秉公执法”的鲜红锦旗送到诉前调解团队干警手中。
2019年9月30日,孙某与刘某二人为资金周转,从尹某处借款51400元,并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孙某与刘某仅偿还了15500元。一年来,尹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下,于7月23日来到新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出诉讼请求。
立案接待人员听取尹某介绍情况后,在征得尹某同意后,将案件指派到了诉前调解团队。诉前调解团队的法官接收到此案后,当即电话联系欠款人孙某与刘某,开展调解工作。当天下午,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在法官专业的释法析理和细致入微的调解工作下,仅仅30分钟,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孙某与刘某承诺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款。工作人员当场出具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然后由立案人员立即进行案件录入,出具民事调解书。该院真诚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让更多的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快速有效化解。(扈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