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内蒙古众鑫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的冯某某职务侵占一案,因采取其他法定方式无法告知,现依法向你公告通知:冯某某于2010年5月7日向本院缴纳涉案款项,经清算,现依法向你退还部分涉案款项,请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案款权利确认材料,到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49号)办理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将依法上缴国库。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30日
■公 告
高连旺:
本院受理的高某某盗窃一案,因采取其他法定方式无法告知,现依法向你公告通知:你于1999年12月1日向本院缴纳涉案款项,经清算,现依法向你退还部分涉案款项,请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案款权利确认材料,到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49号)办理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将依法上缴国库。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30日
■公 告
崔维:
本院受理的崔某某受贿一案,因采取其他法定方式无法告知,现依法向你公告通知:你于1998年4月6日、2000年6月30日向本院缴纳涉案款项,经清算,现依法向你退还部分涉案款项,请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案款权利确认材料,到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49号)办理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将依法上缴国库。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30日
■公 告
呼和浩特市第三面粉厂:
本院受理的郝某某贪污一案,因采取其他法定方式无法告知,现依法向你公告通知:郝某某于2002年4月4日向本院缴纳涉案款项,经清算,现依法向你退还部分涉案款项,请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案款权利确认材料,到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49号)办理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将依法上缴国库。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30日
■公 告
李玉龙:
本院受理的李某某涉嫌妨害公务、敲诈勒索一案,因采取其他法定方式无法告知,现依法向你公告通知:你于2007年7月2日向本院缴纳涉案款项,经清算,现依法向你退还部分涉案款项,请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案款权利确认材料,到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49号)办理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将依法上缴国库。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30日
■公 告
齐向东:
本院受理的帅某某、齐某某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因采取其他法定方式无法告知,现依法向你公告通知:你于2014年3月10日向本院缴纳涉案款项,经清算,现依法向你退还部分涉案款项,请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案款权利确认材料,到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49号)办理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将依法上缴国库。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30日
■公 告
殷伯义:
因采取其他法定方式无法告知,现依法向你公告通知:你于1999年2月4日向本院缴纳涉案款项,经清算,现依法向你退还部分涉案款项,请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案款权利确认材料,到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49号)办理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将依法上缴国库。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30日
■公 告
黄晓君:
本院受理的于某某涉嫌受贿一案,因采取其他法定方式无法告知,现依法向你公告通知:你于2008年10月30日向本院缴纳涉案款项,经清算,现依法向你退还部分涉案款项,请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案款权利确认材料,到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49号)办理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将依
法上缴国库。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30日
■公 告
赵永森:
本院受理的赵某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因采取其他法定方式无法告知,现依法向你公告通知:你于2005年11月10日向本院缴纳涉案款项,经清算,现依法向你退还部分涉案款项,请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案款权利确认材料,到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49号)办理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将依法上缴国库。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