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讯“敖特尔”(蒙古语,意为“游牧点”)是蒙古族特有的民族习俗,即牧民根据季节、气候、草场、牲畜等情况,在草原上有规律地移动的生产生活方式。这些游牧点地处偏远,交通、通讯不便,因此在农村牧区多年的法治建设以及平安建设中,“敖特尔”由于其实际特征,成为了法治建设的“半盲区”,造成“敖特尔”牧民的法治意识、法治文化和法治建设理念相对滞后,严重制约着法治大环境的形成。
根据这一情况,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司法局在“六五”普法期间,将“法律六进”拓展为“法律八进”,即“法律进敖特尔”和“法律进那达慕”,结合“那达慕”等大型活动,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个敖特尔,在蒙古包旁向牧民群众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法律思想。
为实现法治建设“无盲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21年6月份,阿鲁科尔沁旗司法局结合在全旗范围开展的法律志愿服务进乡村“1155”工程,在已结对的109个嘎查村的基础上,在巴彦温都尔苏木游牧点建立“敖特尔法律服务中心”,成立法律志愿服务进敖特尔“1155”工作队,不定期深入游牧地区,向牧民群众派送蒙文法律书籍等学法资料,并根据牧民群众的实际需要,现场解答牧民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为牧民群众提供优质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切实解决牧民的“急难愁盼”问题,使得居住在“敖特尔”的牧民群众可以在放牧之余学习法律知识,在家门口解决法律问题,有效带动了牧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为全面推进阿鲁科尔沁旗法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