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托海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处理青某申请执行达某民间借贷案件中,该院执行局局长主动介入充当调解员,通过释法明理、以情感人,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案件执行初期,由于申请人要求一次性偿付的态度坚决,而被执行人经济能力有限,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执行局长了解情况后,详细询问了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相互关系、借款经过等细节,然后与承办人一同接待双方当事人。交谈中,执行局长先后谈到当初申请人借款目的是提供帮助,申请人目前经济状况良好,助人善举可以考虑适当延续,被执行人片面强调困难而不履行义务,是伤害感情的行为,困难真实存在,但不积极的态度终究难以获得理解和同情,只有面对现实,和谐处置,才是正确的选择。经过一席长谈,双方的交流与沟通逐渐顺畅、平稳,各种理解和回忆开始涌上心头,最终双方冰释前嫌,达成分期付款协议,纠纷得以化解。
(斯钦德力格尔白恩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