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讯近日,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杨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案件涉及被执行人返还申请执行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款16.5万元,申请执行人应协助被执行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及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800元。被执行人要求将全部抚养费扣除后剩余款项给付申请人,申请人明确表示只给付到当月,以后的抚养费按月给付。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从保证其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入手,经过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一次性扣除40个月的子女抚养费,剩余13万余元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申请人,双方并就子女探视及后期子女抚养费等问题达成一致,使一疑难案件顺利执结。
(李澍琦王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