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成通讯员陈瑞霞)近日,乌兰察布市丰镇市人民法院签发了首份律师调查令,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的代理律师当天就取得了相应的证据材料,顺利完成了举证。
律师调查令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调查取证时,经当事人和代理律师书面申请并获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批准,由人民法院签发的供指定代理律师向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调查收集特定证据、调取财产线索的法律文件。此举,一方面有利于发挥律师的作用,完善和便利律师参与诉讼,提高法院工作效率,促进诉讼便利化,更好地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另一方面可以满足当事人或其代理律师调查取证的需要,有利于发挥当事人的诉讼积极性,顺利推进诉讼进程,强化其收集证据的权利,减少因为搜集不到有力证据而承担证明责任的情形,使得实体上本该胜诉的当事人获得胜诉的机会,符合民事诉讼追求实质正义的诉讼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