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托海讯近日,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鉴于被执行人张某某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有能力履行义务而不履行,执行局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在见到被执行人后,本着定分止争、维护和谐的理念,执行干警再一次对被执行人开展释法明理工作。随着谈话的深入,被执行人逐步感受到司法权威与执行强制的威慑,进而开始理解受害人的难处与不幸,认识自己的义务以及之前的不当行为,最终提出履行方案,经执行人员联系申请人,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案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没有机械化地使用强制手段,而是以定分止争为目标,在程序内尽可能进行法律释明和思想引导,促成纠纷顺利化解。 (单志刚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