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讯自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通辽市科左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以快审、快结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近日,花吐古拉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直系亲属之间的不当得利案件。原告白某某与被告马某某系姑侄关系,原告父亲于2015年因交通事故去世,获得死亡赔偿金14万余元。因当时原告父母离异,其尚未成年,且原告母亲没有抚养能力,该笔死亡赔偿金暂由原告姑姑及姑父代为保管,现原告将其姑父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赔偿金。
承办法官张晓东仔细梳理案情发现,七年来原告一直由姑姑及姑父供养上学,随着三年前上大学各项费用的增多,原告就其父死亡赔偿金的支出问题与姑姑、姑父产生芥蒂。第一次庭审原告因在异地上学未能出庭,张法官果断延期审理,要求原告本人出庭参加诉讼。5月25日,在第二次庭审中,张法官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共识,在法庭上为亲情落泪,至此,姑侄二人心结消除,重续亲情。
(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