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6月4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召开,对外发布2020年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年,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水环境质量方面,2020年,全区139个国家及自治区级地表水断面(点位)中,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5.7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3.9个百分点。全区47个地下水考核点位,分布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和乌海市6个盟市,水质满足《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地市级为87.8%、旗县级为61.2%,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59.5%。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方面,2020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与未达标盟市PM 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两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环保约束性考核要求。
土壤环境质量方面,2020年,全区监测35个采样区136个国控土壤风险监控点,所有点位均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达标率为100%。
噪声环境质量方面,2020年,全区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和全区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评价均为较好,两项较上年均下降0.2分贝。
辐射环境质量方面,2020年,全区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生态质量方面,2020年,全区生态地面监测共有7个监测区104个点位中,与上年相比,26个点位植被质量变好,其他点位植被质量无明显变化。
(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