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鲁旭)6月4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行了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据悉,2020年,全区各级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3576件。其中,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607件、民事案件10675件、行政案件1294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69件。同时,发布了八起典型案例。
据介绍,全区各级法院畅通诉讼渠道,严惩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对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非法猎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盗伐滥伐林木等高发犯罪进行严厉打击;严格追究环境侵权赔偿责任,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环境当事人的民事责任,促进生态环境修复改善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环境权益;加强环境资源行政审判,对涉及土地、林业、草原、环保等行政行为全面依法审查,依法监督,及时纠正行政机关的不作为和违法行为,督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依法保障社会组织公益诉权;妥善审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提升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保障水平;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一湖两海”、黄河流域重点流域区域治理的司法保障力度;构建环境资源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协调联动,建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