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讯7月23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根据案件性质,对8起案件分别进行了庭前会议和开庭审理。
开庭前,首先由法官助理召集案件当事人召开庭前会议,在庭前会议中,核实双方当事人自然情况,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对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是否放弃答辩期以及举证期,是否同意调解。经过庭前会议的梳理后,案件进入庭审阶段,由案件承办法官分别对8起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庭审时,法官在查明案件基本事实,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后,进行了法庭调解,最终,8起案件中,有4起案件达成调解协议,有4起案件原告撤回起诉。8起案件不到三个小时便结案。
(朱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