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梁树旺、杨永光、梁琛博、刘海清、霖霖:
原告韩亮诉被告梁树旺、杨永光、梁琛博、刘海清、霖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2012)东法民初字第3536号民事调解书确认:一、被告梁树旺于2012年8月1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本金111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1年11月19日至本金利息给付之日止计算,月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计算);二、被告杨永光、梁琛博、刘海清、霖霖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案件受理费7395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梁树旺承担。本案现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已进入执行程序。现我与李忠《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我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2012)东法民初字第353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全部权转让给李忠,请梁树旺、杨永光、梁琛博、刘海清、霖霖将之后的债务向李忠清偿。
通知人:韩亮
2021年5月19日
■拍卖公告
受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委托,我公司定于2021年5月27日上午9时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 (ht t p//pa i ma i.ca a 123.or g.cn)公开拍卖各类上交国库的罚没资产首饰、印章、摆件、金条、钱币、手表、石头、其它、杂项、字画、酒等11大类2600件(组),整体拍卖,参考价24,275,340.00元,参拍保证金200万元。
特别提示:以上拍品中含有足金制品515件(组),总重共计:40151.66克,2021年5月27日上午9时开拍时,起拍价将以上海黄金交易所2021年5月26日开盘价为准。计价方法为:当日开盘价每克人民币XXX元×总克数=总价。总起拍价将变更为以新的黄金价格加其它拍品的价格。
说明:
1、以上所有拍卖标的均依展示地存放现状拍卖,拍卖平台展示的标的图片可能存在因拍摄光线、角度、电脑显示器的差异,存在一定的色差,仅供参考,有意竞买者在参拍前必需认真查验标的实物及相关法律手续,否则视为自愿放弃相关权利,委托方及拍卖人只对标的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拍卖标的为上交国库的罚没资产,委托方及拍卖公司均无法提供售后及退换货服务;
3、竞买人需持有效证件及参拍保证金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成交后参拍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及所有相关税、费(如果有)后,余款抵作成交款;未成交者,其参拍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3日内交清全部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的交接事宜,委托方及拍卖方不提供标的的运输服务,成交后买受人需亲自前来提货;
5、展示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5月26日16时止,为便于统一规范安排标的的查看事宜,请竞买人提前与拍卖公司取得联系,预约查看标的时间,报名及看货联系电话:0471-6686599 18647120017。
内蒙古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19日
■仲裁公告
新城区喀山俄餐厅:
本院受理陈茂群与你单位劳动报酬、赔偿金、经济补偿、社会保险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新劳仲裁字[2021]第184号裁决书。本院受理娜荷芽与你单位劳动报酬、赔偿金、经济补偿、社会保险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新劳仲裁字[2021]第185号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2021年5月19日
■仲裁公告
内蒙古小黑头羊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本院受理邢瑞萍与你单位劳动报酬、赔偿金、经济补偿、社会保险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新劳仲裁字[2021]第166号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2021年5月19日
■仲裁公告
内蒙古中盛万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何伟利与你单位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新劳仲裁字[2021]第174号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