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研究建立各级人民法院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信息共享和联络沟通机制,推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良性互动,确保全市依法行政取得新突破、法治包头建设取得新成效,4月26日下午,包头市司法局、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进会。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廉邦,包头市司法局相关领导,昆都仑区人民法院、九原区人民法院、达茂旗人民法院,各旗县区司法局、稀土高新区司法科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包头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志刚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包头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桑静通报了《关于2021年一季度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宣读了《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包头市中院行政庭副庭长任晓莉就《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办法》相关内容为大家进行了详细解读,与会人员就如何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学习。
包头市中院副院长廉邦指出,目前,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与依法治市的要求仍有明显差距。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行政机关负责人思想认识不到位、应诉能力不足等思想问题,要加强督查通报,通过每月通报、领导约谈等方式,切实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张志刚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确保出庭应诉率100%。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务必做到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二是要加强协调联系,建立完善联络机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各级人民法院的联系,加强联系协调,及时沟通行政应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努力推动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三是要加强督促考核,落实行政应诉责任。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补齐工作短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包头建设。四是要强化培训教育,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开展对《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法律及文件精神的学习和培训,加强出庭应诉能力建设,做到敢于出庭、善于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