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讯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巴彦淖尔市紧紧围绕改革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改革各项工作进行了大量前期摸底、调研,学习借鉴外省份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在自治区各盟市中率先出台了《巴彦淖尔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目前,改革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抓紧实施,全力以赴确保7月1日前完成改革任务。
据了解,改革后的行政复议工作,将实现集中行政复议,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市、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目前,为做好业务过渡期工作安排,巴彦淖尔市实施过渡期案件集中办理,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为规范巴彦淖尔市行政应诉行为,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扎实推进巴彦淖尔市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巴彦淖尔市高度重视,组织召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进会议,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在会议上就如何推进落实巴彦淖尔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部署。同时,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对接与协作,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联络机制。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月通报”、提示函、请假、报告等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力度,并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巴彦淖尔市第一季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月均97.33%(其中,1月92%、2月100%、3月100%)。
巴彦淖尔市持续加强行政复议在规范依法行政、强化监督方面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为深入推进法治巴彦淖尔提供有力保障。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